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JL0112G************
1.招标条件
******农村局以《关于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万亩,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
2.3建设工期: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46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5招标控制价:共计7,990,000.00元。
监理标段 |
施工地点/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第二标段 |
万发镇、德祥乡、巴彦镇、镇东乡、丰乐乡、龙庙镇、华山乡 |
3,499,200.00 |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并完成本项目平行检测的相关服务内容。
2.8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及检测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1监理单位须同时满足水利部分及电力部分监理资质要求:
水利部分:企业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电力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1.2监理机构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水利部分监理工程师(3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电力部分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4人):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2平行检测单位:
3.2.2.1企业资质: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
3.2.2.2检测机构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本次招标不对检测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理负责人、检测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理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仅允许监理单位与平行检测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指:仅接受1家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最多接受2家联合体单位组成。
3.6.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农村局
******服务中心
地址:巴彦镇治安路5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451-******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系人:刘洪臣
电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