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松桃苗族自治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测、设计、施工、设备(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招标公告中第2.2 建设规模: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8.38MW,数字输入有误,更改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5.38MW;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规模: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8.38MW,数字输入有误,更改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5.38MW;3.第六章技术要求建设规模: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8.38MW,数字输入有误,更改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5.38MW。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
******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 磊 联系人:****** |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翔、翟庆丽、白灿 联系人:****** |
******改革局 联系人:罗文周 联系人:****** |
******有限公司) |
2025年08月18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松桃光伏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版8.18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