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S241线五强溪沅水大桥维修加固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3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S241线五强溪沅水大桥维修加固项目设计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07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50000.00元
大 写:陆拾伍万元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整包 | ******有限责任公司 | 沅陵县S241线五强溪沅水大桥维修加固项目设计服务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 650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合同周期:现场设计服务至项目完工
地点: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4、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设计任务,并向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提交了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成果,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 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06月04日
合同订立地点: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9、合同主体
甲 方: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 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利 法定代表人:任宇
委托代理人:谢旱霖 委托代理人:耿帆
电 话:****** 电 话:******
******银行: ******有限公司长沙赤岭路支行
帐 号:************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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