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TKZCFW-2025-DT04
二、项目名称: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房屋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391560(元) | ******有限公司 | ******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701-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房屋租赁项目 | 房屋租赁 | 详见协商文件 | 详见协商文件 | 一年 | 详见协商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燕红,夏燕岚,丁言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共计4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根据德政办发【2012】140号文件,成立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筹建领导小组。筹建领导小组根据检验检测具体要求,考虑到实验室场地需要的面积,楼层高度及实验室通风等设施安装的相关要求,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多方考虑,符合各项条件的租房地址确定为武康镇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7号楼。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13号文件******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实验室,如果改变租赁场地,有的器材无法搬迁,前期的投入必然大大缩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项——“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街道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内7号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道永安街27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文西(项目负责人)、刘钰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轩珍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街道舞阳街2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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