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公告中其他事宜第13条工抵房部分的澄清
招标公告中其他事宜第******有限公司的蚌埠天湖国际城A地块商铺(建设单位交房时间为2027年5月),中标人最迟在中标通知书下发7天内选定具体房源,并签订合同。招标人在应付款中扣除抵购房款,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但最终剩余应付款不得小于抵房款金额。抵购房源交付后10日内,中标************有限公司的蚌埠天湖国际城A地块商铺(建设单位交房时间为2027年5月)或蚌埠华地朗园商铺(契税、房地产交易税、土地增值税等所有税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最迟在中标通知书下发7天内选定具体房源,并签订合同。招标人在应付款中扣除抵购房款,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但最终剩余应付款不得小于抵房款金额。抵购房源交付后10日内,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房产转户等相关手续。”
此澄清可不放在投标文件中,不作废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