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交易项目编号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街道辖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债券资金等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推进实施项目(二期),包括8个子项目:1.玉港河沿河环境整治工程;2.鮀济河东岸环境整治工程(蓬州-山兜段);3.大港河沿岸环境整************************大学路258号步道空间改造;******居公共活动空间整治等。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8905.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336.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0.41万元(其中,勘察费36.68万元、设计费115.33万元,合计勘察设计费152.01万元),预备费413.36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 ||
工期 | ①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必须签订勘察合同,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 30 天内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成果; ②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必须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批准后 25 天内完成;施工图修订应在施工图审查意见 10 天内完成。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应满足业主施工期间需要,服务期应至工程竣工验收。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2.01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设计或勘察的相应资质,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设计或勘察的相应资质,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 16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5日 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大学路258 号二座西梯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委员会顺翔路20号二层之五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曹工 | 联系电话 | ******8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项目核准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监察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资格审查方式:******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3.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3.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4.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于开标时间前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义)。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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