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清河区富民街中段(清河路--文化路)道路整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04-00005 项目名称:2025年清河区富民街中段(清河路--文化路)道路整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801200.18 最高限价(元):801200.18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清河区富民街中段(清河路--文化路)道路整体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0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路2016号,人才公寓院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号幸福里小区2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张颖 024-******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宇廷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