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三十号乡腰井子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三十号乡腰井子村,占地面积14097m2,新建220kV户外式升压站1座,安装2台220kV主变压器,主变容量2×170MVA;220kV主变进线2回,220kV出线1回,35kV集电线路10回。工程1#主变35kV侧配置1台50Mvar调相机+1台33MvarSVG;2#主变35kV侧配置1台33MvarSVG+1台34MvarSVG。调相机为63MVA,35/10kV。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接线形式为单母线接线。建设出线间隔1个、主变进线间隔2个、母设间隔1个。新建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项目总投资71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千伏/米、100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水、废渣及噪声等污染进行有效防控。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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