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有限公司年增加消纳建筑废弃物40万立方米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宏骏路46、48、50、52号
联系方式:罗工,******
建设内容:
我******有限公司年增加消纳建筑废弃物40万立方米扩建项目拟于广州市黄埔区宏骏路46、48、50、52号建设,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25202.670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651.256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本次扩建项目为年增加消纳建筑废弃物40万立方米。扩建后总体项目年消纳建筑废弃物8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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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 3 日
附件:
******有限公司年增加消纳建筑废弃物40万立方米扩建项目-******1610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