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宿马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支队宿马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78%)伍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元整(59631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9.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消防救援支队宿马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招标范围全面******消防指战员的日常饮食供给,满足高强度工作的体能需求。具体采购品类如下:A******谷物细粉,A******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豆、相关植物加工品,A******植物油及其制品,A******糖及副产品,A******畜禽肉,A******油脂及食品杂碎,A******熟肉制品,A******水产品加工,A******蔬菜加工品,A******水果、坚果加工品,A******淀粉及淀粉制品,A******豆腐及豆制品,A******蛋制品,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佳(组长)、淳莨惠、姚晓云、张建、张先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8998.33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 18 栋,联系方式:******。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消防队
地 址: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宿州大道与佳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张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 18 栋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