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25】采招020-1号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盖洋镇柳里街68号 |
****** |
98.84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仙游县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项目(重新招标)):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仙游县单村供水工程 |
1项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1-2 |
仙游县小型水库 |
1项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1-3 |
仙游县山洪灾害防治设备设施站点 |
1项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210000 |
1-4 |
仙游县取水在线计量站点 |
1项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7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黄德义、郭荔萍、江启俊、林春光、陈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中标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按中标总价计算代理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的八折向采购代理人缴纳采购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采购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采购代理费不足6千元按6千元计取,超过5万元按5万元计取,具体国家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缴纳
②采购服务费缴纳账户:
******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账号—************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4.26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符合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余5家均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东榜路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2.采购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路569号凤凰别墅山庄B区33号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