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PEM电解水制氢催化剂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PEM电解水制氢催化剂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0号68号楼102、103室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