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遴选公告
******农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07-02 11:29 责任录入: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饶河县决定开展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7月22日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遴选对象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2年以上并获得“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场。鉴于本年项目支持对象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前年度获得过合作社、家庭农场奖补资金支持的主体也在本年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1、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公服务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固定资产清单及证明材料
5、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名录库证明材料
6、土地经营权合同及备案证明材料
7、近两年(2023-2024)财务报表
8、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材料
9、章程、组织机构运行记录
10、成员大会会议记录
11、生产标准化及质量安全制度执行相关材料
12、信息技术应用及合格证制度落实相关材料
13、成员名册及账户信息
14、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相关凭证
15、其他相关优势证明材料
(二)家庭农场
1、家庭农场主及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纳入及“一码通”赋码证明材料
4、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5、家庭人员从事农场工作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劳动合同等)
6、基础设施照片及说明材料
7、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及流转合同复印件
8、生产设施与装备清单及证明材料
9、“随手记”财务记账记录(2024年度)
10、收支佐证材料
11、生产记录材料
12、生产标准及管理制度上墙照片
13、“一码通”使用相关证明材料
14、标准化生产与质量安全制度执行相关材料
15、信息采集与追溯相关材料
16、联农带农相关证明材料(如雇工合同、订单合同等)
17、其他相关优势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签字确认。
四、遴选流程
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规定时间内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报名地点,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
初审阶段:由各乡镇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则丧失申报资格。初审通过后,乡镇组织实地考核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对申报主体实地考核,核实信息并现场打分。
******农村局对乡镇报送的实地考核结果及申报材料综合审核,结合实地考核得分和材料审核情况确定最终得分,并按得分排名。
公示阶段:根据排名确定拟入选名单,在饶河县政府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不符条件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确定名单阶段: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饶河县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入选名单并公布。
五、扶持政策
对入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将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技术培训、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具体扶持政策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六、奖补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若发现违规使用奖补资金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并取消相关主体今后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欢迎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
1.饶河县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2.承诺书
3.饶河县2025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乡镇推荐表
4.饶河县2025年度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乡镇推荐表

******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