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1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1标 已由******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19号(项目代码:2205-330000-04-01-70513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1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包括(1)改造堰坝1座;(2)新建渠道3.74公里,新增巡查道路4.76公里, 整治改造干支渠 64.52 公里,节水灌溉管道 21.04 公里;(3)新建改造水闸、泵站、桥梁、阀井等配套建筑物17处,(4)信息化工程 1 项。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项目总投资约为 9.011亿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虞北片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改造灌溉干支渠15.65公里,节水灌溉管道2.49公里,改造七六丘中心河桥梁1、七六丘中心河桥梁2和横山山塘桥等3处机耕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工程造价约7600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标底为准),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5日8:30时至2025年7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TPBidder-ztk/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5.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监管机构:******水利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
邮 编: 312300 邮 编: 312300
联系人: 池先生 联系人: 曹伟铖 李文杰
电 话: 0575-******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 年7 月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7月2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分包业绩及PPP、BT等采用投融资模式实施项目衍生的业绩均不认可。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注:分包业绩及PPP、BT等采用投融资模式实施项目衍生的业绩均不认可。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 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 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 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 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