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县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及“十五五”规划“两清单”编制项目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我县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及“十五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基础工作,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我县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及海湾生态环境问题症结清单和海湾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清单(以下简称“两清单”)编制工作,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检测机构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乐东县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及“十五五”规划“两清单”编制项目
(二)业主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控制价:16万元
(四)项目内容
1.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
依据国家及省级美丽海湾评价标准与申报要求,系统评估我县龙沐湾、龙腾-莺歌海湾、龙栖湾3个单元“十四五”期间美丽海湾建设的目标达成度、措施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重点聚焦龙栖湾,深入挖掘其特色禀赋与保护亮点,凝练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全景展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建设成效,为申报省级美丽海湾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撑。
2.“十五五”规划“两清单”编制
严格遵循生态环境部《“十五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环办海洋函〔2025〕158号)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通知要求,以优化调整后的海湾单元为基础,紧扣“四个在哪里”核心问题(问题、症结、任务、举措),协同资规、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科学编制海湾生态环境问题症结清单(精准溯源突出问题成因)及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提出“十五五”目标、任务、项目及配套政策),为省级和县级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并提供近3年来主要业绩;
(三)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证明或受权委托书;
(三)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四)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项目实施及报价方案。
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8:30至2025年8月21日下午17:00(共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乐东县生态环境局二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宜
******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